新笔趣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假如我是女孩子 > 第十三章:春风不解风情

第十三章:春风不解风情(2 / 2)

我姐轻轻的揉了揉我的脑袋,拉着我去传菜窗口取我们的大锅饭。

我姐拿着勺子,毫不客气的从菜盆里挑选出蘑菇、豆腐还有瘦肉和白菜给我装了多半碗,排在我身后的吴晓雪咿咿呀呀的哼着歌儿,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一个后厨的男孩子端了一个冒着丝丝热气的砂锅,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吴晓雪抬起了头,“端的什么呀,还有私货?”

男孩子咧嘴一笑,略带神秘的说道,“炖肉,你们吃么?”

“什么肉?”宋雨薇似乎也很好奇。

男孩子道,“兔子肉。”

“那给我来一块儿!”

“我也要!”

三个女孩子围住了他。

即便下午的时候没有听见他们谈话,我也能闻出猫肉特有的淡淡的酸骚味儿。我很想拆穿他的谎言,并不是因为我转了性,觉得宠物类动物不能吃,而是我纯粹的看他不爽。

经过了半天的思索,如果我再不明白那句针对我所说的“三年”是什么意思,那我真成弱智了。

他就是说要用三万块钱包我一周,然后把我摆成十八般姿势的那个小学徒。尽管我知道他们多半是在开玩笑,但我还是很生气。

然而,她们已经把肉给吃下去了,我张了张嘴,没有说出来。

男孩子瞅了瞅我姐,没敢凑到我和我姐的身边,我姐也没搭理他,我就跟在她身后回到了服务员吃饭的地方。

我跟我姐说,“她们吃的是猫肉,不是兔子肉。”

我姐瞪了我一眼,“吃你的饭,管别人干什么!待会儿我送你回家,你在家里好好写作业,困了就睡觉。”

我知道她还要去肯德基当骑手,有点心酸,我说,“我想去南湖公园看看。”

或许真的让我找出什么“商机”也说不定。以后即使开学了,晚自习后我也可以出来挣点钱。

我是走读生,不住在学校里,一来学校离我们住的小区并不太远,二来住校每个月还要交68块钱的住宿费。我姐在肯德基一个月工作202个小时,每小时七块五毛钱,68,够她忙忙碌碌将近两个夜晚了。

我姐摸了摸我的头,“那你别玩太晚。”

抛开我姐发神经或者我太跳时她会揍我之外,我姐对我还是很好的。相反,我对我妈没什么印象,我们家里也没有她的灵位,甚至她死后的骨灰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

有时候我都在想,是不是她还活着,在某个地方默默的注视着我们这对姐弟或者早把我们忘却。

我坐在电动车的后座上,一只胳膊抱着我姐的腰,一只手压着裙子,夜晚的风带着淡淡的腥热,吹的她长长的头发搔在我扬起的脸蛋上。我忽然又想,如果哪天我姐嫁人了,我一定会哭的很惨。

我姐把我放在南湖公园的门口,掏出二十块钱给我,嘱咐我早点回家。

我挥舞着手臂跟她告别,然后顺着光滑整洁的瓷砖路面在人群和商贩中穿梭。

九点半的城市,一点也没有沉寂下来的意思,用光怪陆离来形容也不为过。

我走的累了,就坐在景观带里大树下的长条椅上,捏着站了一天酸软的腿,旁边卖冰淇淋的小哥抿着嘴角冲我笑。

“来一个么?”他笑的很诱/惑,温和又热切的目光瞅的我心里微微发烫。

我有些犹豫,放假前林妙舞买给我过的那支似乎在我的手指上至今还残留着一点哈密瓜淡淡的清香和鸡蛋卷的味道。

我说,“谢谢,来一个哈密瓜味的。”

他接了一杯递给我,花花绿绿的纸杯包裹着灰褐色的鸡蛋卷,在里面是浅绿色打着卷的冰淇淋,有股奶香。

“谢谢。”我掏出钱给他。

他接了过去,找给我一张五块的和三张一块的。

很甜,很清凉。我微曲着腿,弓着身子轻轻的前后晃动,歪着脑袋思念林妙舞。

那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对学习充满了热情,对同学和伙伴又有点不屑一顾,骄傲又冷漠。尽管我们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口头协议,交往也只不过是在同一册笔记本上写下我们心中各自想要说的话,我想她也许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可以倾诉的朋友。

或许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最起码我从未见过她跟别人说过话。

冰淇淋小哥吁了口气,抱着一把吉他坐在我的身边,修长的身子拢起一个清癯的弧度。他咧了咧嘴,露出一口白牙,“我给你唱首歌吧。”

我楞了一下,有点紧张,“那个...不要钱的吧?”

他说:“五毛一块不嫌少,一百两百也不嫌多。”

我说,“那我不听了。”

他笑笑,狭长有神的眼睛微微眯起,像女人一样白皙细腻的手指轻轻拨动琴弦,舒缓清越的音乐就如同月光般铺面而来。

“轻轻敲开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现在,连仲夏都要过了,我为什么还心有戚戚呢?

最新小说: 山沟里的制造帝国 鼠鼠我呀,混在女寝,校花人麻了 常在的忆君 (网王+花样)只能勇敢 妾本猖狂 他趁虚而入 师娘,请自重 我们那些长在回忆里的事 苏若澜慕承舟 大明完美暴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