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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我誓杀汝!(1 / 2)

刘恒真的去帮工了。

不收钱的那种。

黄大元要跟着一起去,但刘恒坚决拒绝了。并且在他跟着程浩出去了三次之后,正式跟黄大元聊起了这件事。

刘恒说:“我已经好了,我能自己照顾自己。你该回去继续读书,不该把时间耽搁在我这里。”

黄大元说不过他,只好在第二天早上,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大野城。

而刘恒也就算正式成了程浩的学徒。

程浩的活儿其实很简单。

磨刀、磨剪子、修木桶、补锅,等等无论哪一样,其实都不是什么太过复杂的事情,但都需要耐心和细心。

干这一行,程浩的确是大野城周边一带最好的手艺人。

只是手艺再好,也挣不了太多钱。

不过刘恒不在乎,他现在心甘情愿一个钱都不挣,只想让自己活动起来。

最初几天,他咬着牙非要挑担子,但每次都是走不多远就已经喘得不成样子,于是最终,在程浩的劝说下,他只得暂时放弃这个挑战。但是他的确会磨刀、磨剪子这些事情,而且磨得一点都不比程浩差。

就连修木桶、补锅这种活儿,他也是看了两例就基本上学会了,试着接了一个活儿,做得很漂亮,让程浩忍不住连声夸他真聪明。

后来的一天,程浩很认真地教给他,应该怎么磨镜子。

普通人家,当然是用不起铜镜的,但他们走街串巷、过坊走村的,多少总能遇到有人家的铜镜需要洗磨,这就是个技术活儿了。

程浩做的很认真,刘恒看得也很认真。

而这显然比研究怎么杀人要容易多了。

于是,刘恒再次一学就会。

程浩仍旧是不吝夸奖,丝毫都不在意多了一个手艺人之后,就会多一个人跟他争饭碗。而手里拿着自己磨好的铜镜认真地打量,看着那巨细靡遗的镜面上的自己的脸,刘恒笑得前所未有的灿烂。

…………

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过去。

当刘恒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跟在程浩身边足足半个多月了。

他学会了很多东西,认识了很多此前没有去过的街巷和村落,还认识了很多的各种各样的人。而因为有了他的加入,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干活更快了,也就能在一天之内转更多的地方,接更多的活儿,程浩每天的收入,也增长了不少。

他们做活的时候,总会有街坊过来闲聊。

三升谷子二斤米,谁家兄弟俩因为分家打架了,谁家婆婆刁毒,不给儿媳妇饭吃,谁家小子不学好,半夜翻墙去人家寡妇院子里敲窗户……

甚至不少人见程浩带着个陌生面孔,会反复打听这小伙子是谁,听说是程浩的一个表弟,家里已经没有别人,单一口过日子,不少媳妇婆子就觉得这后生长得好看又精壮,笑起来又那么憨厚,还存了招赘的心思。

与打渔的时候每日里提心吊胆不同,与走镖时随时都可能刀口舔血也不同,这样的日子云淡风轻、家长里短。

没有什么大的前景可期,也谈不上什么未来,但却让刘恒感觉非常充实。甚至有些时候他会觉得,或许自己注定了就是个手艺人也说不定。

谁说定了前朝帝王,下一代人就不能做个街头磨镜的手艺人了?

反正刘恒觉得自己很快活。

每天都很累,每天回去之后,甚至都没有什么想事情的心思,但胡乱吃些东西倒头就睡,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只有早上醒来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房顶,才会认真地想起自己当下的处境。他知道,即便是这样一个走街串巷的手艺人,他只怕也做不了多久的——因为有人要让他变成乞丐。

但是,没关系。

我还活着。

…………

是的,我还活着。

尽管活得痛苦,活得近乎看不到一点光。

活得已经没有了未来。

但我还活着。

我要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吗?像一个逃避的懦夫?

我要继续这样的苟延残喘下去吗?像那些讨不到饭就躺在那里睡觉,讨到了饭就躺下捉虱子的乞丐?

不!

我做过乞丐,但我绝不再做乞丐!

尽管前路已经几乎看不到一丁点的光亮,但我既然活着,那我就是我!

我曾一次次从死亡的边缘爬回来,我曾经历过无尽的黑暗,我的未来,不止是现在才看不到一点光,它几乎从来都没有过光。

但我从不曾退却。

这一次,也不会!

我只要活一天,就要认真的活一天。

我只要还没死,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我的腰就会是笔直的。

我看不到光亮,但我的眼睛并没有瞎,或许只是因为此时我身处在一个没有光的地窟里,我只是需要向上攀爬,寻找出口而已。

攀爬!攀爬!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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