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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肉粽子(1 / 2)

原来,丁蜀镇做陶器的多如牛毛,走东串西就算跑错地方,都能遇到做陶器、做紫砂壶的。仇雷脑子开了窍,想到了一个既不费力气,又能挣钱的“正经”生意。

他立刻来到蜀山油车桥附近一家叫做“似蜀仙”的烟馆,边美美地吸着大烟,边差烟馆的伙计将他的弟弟,青帮二当家的仇行风,还有几个心腹喊了来。

等人到齐了,仇雷就将想到“正经”生意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原来,他想控制蜀山南街所有店铺,每月收取保全费。另外,设法帮各店铺招揽大客户,从中获取可观的佣金。

办法倒是好,但二当家仇行风说,这买卖做起来不容易。

仇雷听了有些不乐意,问,这个能挣大钱的买卖怎么就不容易呢?

等仇行风说明个中缘由,仇雷才明白,这个所谓挣大钱的买卖还真就不容易做。

原来,南街尽管店铺林立,但大部分铺子是周、高两家的产业,如果,向这些店铺要保全费,等同向周、高两家要钱。

明白了个中利害关系的仇雷并没死心,因为,除了这个他自认为来钱的买卖之外,他一时想不出别的更来钱的法子。

他思考了一会,对弟弟说:“不管怎样,这买卖咱是做定了。高家好办,咱们帮高家摆平过很多麻烦事,相信只要我仇某开口,高爷多少会给个面子。再说,高家富得流油,也不会在乎施舍些碎银子给咱们。至于周家……先拜个帖,看看他们的反应。”

正说着,门外走进来一人,那人见到仇雷便作揖打招呼:“哎哟,仇爷,今儿个您好兴致,多年不见,近来可好?”

仇雷抬眼一看,是个熟人,名叫张洪兰。

张洪兰,是潜洛村的一个不务正业的“白相人(对游手好闲之人的称谓)”,早年跟仇雷干过“肉粽子”的勾当,两人的交情还算过得去。

所谓“肉粽子”,是本地黑道的行话,说白了,就是“绑票”讹人钱财。

在与仇雷合作过程中,这个张洪兰从不参与绑“肉粽子”行动,他只做内线、踩点,以及与被绑票者家属谈价钱的勾当。

他跟仇雷的第一次合作,是在两年前日本人的势力还没触及丁蜀镇的时候。那年的某天,张洪兰找到仇雷,说要跟他合作。

那时候,仇雷手里尽管有几件墓里弄出来的东西,但还不敢变卖,手头正吃紧。听张洪兰说是“绑票”讹钱的买卖,心想,反正只是捉个人敲诈些钱的简单事,不会出什么问题。所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经过踩点,他们将一个叫做蒋喜洪的川埠人给绑了。接着,由张洪兰出面当起和事佬,来协调此事。

蒋家人其实知道张洪兰跟绑匪有某种关系,但为了保全蒋喜洪的性命,只能忍气吞声交了三千赎金,这才确保蒋喜洪安全回家。

一票干成之后,两人尝到了甜头,又趁热打铁去潜洛村准备对一个叫做李香荣的人下手。没料到,这人不仅颇有胆识,还有一定的背景,此人有个亲戚在宜兴伪政府里担任职务。

当时,李香荣在家中与张洪兰他们展开了搏斗,还将张洪兰的一颗门牙给打掉了。但所谓好汉不敌群雄双手难敌四拳,最终,李香荣寡不敌众被仇雷他们捉住。

掉了一颗门牙的张洪兰恼羞成怒,吩咐同伙动了私刑。他们将点燃的蜡烛去炙烤李香荣的屁股,使其大块皮肉被灼伤。完事之后,仇雷和张洪兰见这家人没太多钱财,只能不甘心地离去了。

为了避免李香荣报官进行报复,仇雷与张洪兰商定,此后一段时间内不能碰面。没想到,这个决定使得他们在两年时间里没再来往。

如今,仇雷见到张洪兰,先是一愣,随即,一个念头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请张洪兰在旁边的睡榻躺下,帮对方点上一泡烟,说:“洪兰兄弟,这两年跑哪儿发财去了?做兄弟的可时常惦着你啊。”

张洪兰美美地吸了几口烟,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但脸上的表情却是不舒服的,他苦着脸说:“我哪是去发财哟,我是落难蹲窑子去啦。”

“哦?到底怎么啦?说来听听。”

张洪兰长叹了口气,说:“那次咱们干‘肉粽子’的买卖走了白水(跑空趟),您不是建议咱们暂时别见面,以免那个烂屁股会报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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