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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敲骨吸髓(2 / 2)

段国仁摆手道:“我主公大势已成,十年前朝廷如果下手或许还有几分胜算,就目前而言,大明一旦失鹿,我主公虎踞长安准备独食。”

刘玉琦翻翻白眼,摆手道:“言之过早。”

段国仁冷笑道:“等府尊明年去蓝田县政务司述职之时,看过蓝田县之后,看看还能不能说出这番话。”

刘玉琦道:“某家乃是大明天子治下的牧守之臣,如何能去蓝田县述职?”

段国仁道:“那是因为我家主公也是大明天子的牧守之臣,只不过他是以猛虎蛟龙之躯牧守大明,我等看家之犬不去蓝田述职,更待何时。”

刘玉琦端起一杯酒洒在地上哀叹道:“温师,非是学生意志不坚,实在是已经走投无路了……”

早在段国仁策划这场大型杀戮之前,他就已经准备好了金蝉脱壳的目标,这个壳子就是刘玉琦!

刘玉琦与温体仁为同乡,更是温体仁的入室弟子,温体仁去年病死后第三天,刘玉琦便被周延儒剥夺了户部郎中的官职,来到宁夏镇就任知府,追随温体仁的一干官员纷纷倒戈。

段国仁在发现刘玉琦之后,就动用了密谍司将刘玉琦的事情调查的清清楚楚,然后他惊讶的发现,这个刘玉琦居然是一个宝贝。

此人自忖为清流,在京师为官之时还算是清正廉洁,个人品德更是无可指责,原本是被温体仁当做自己这一派未来龙头培养的,可惜,此人本性就是一个老实人,不喜朝堂争斗,一心想以道德文章著称于世,此次被周延儒驱赶出京城,若是稍微懂得变通一点的官员,辞职还乡就是了。

但是,刘玉琦却偏偏带着家人,院公不远千里,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偏僻的宁夏镇当这个有名无实的知府。

这个天真的读书人,在看过皇帝穿着破损的龙袍依旧宵衣旰食的为国操劳,居然想用自己的命给皇帝创造一个安稳的宁夏镇。

来到宁夏镇将近一年,他所有的雄心壮志都被这里漫漫的黄沙给侵蚀掉了,而这里不仅仅有黄沙,还有盗匪,土豪劣绅,以及势力强大的寺庙,更有把官府当强盗一般对待的百姓。

这个从象牙塔出来的纯粹的读书人终于绝望了。

于是,段国仁就觉得刘玉琦是一个宝贝,一个大宝贝,一个大到可以上溯朝堂直面当朝首辅周延儒的宝贝,一个可以从根子上影响江南读书人的巨型宝贝。

段国仁请秘书监的同窗帮他推演了无数次,最后的结果一般无二——只要刘玉琦能把宁夏镇变成一个鱼米之乡,那么,他就能直接青云直上抵达皇帝驾前,直接影响皇帝的决策。

同时,一个胼手砥足打造出一个塞上江南的道德文章,人格品行无懈可击的江南文人,会引来多少江南士子的顶礼膜拜啊。

刘玉琦自然是没有本事把乱糟糟的宁夏镇变成鱼米之乡的。

可是,段国仁认为自己好像有。

更重要的是,县尊正好下令开发宁夏镇,吸引陕北流民入宁夏镇,彻底的根绝陕北贼寇如麻的局面。

蓝田县一干贼寇们非常清楚贼寇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穷!穷!穷!

只要有一口吃的可以填饱肚子,陕北民风即便是再彪悍,也不会有人生出造反的心思。

把陕北那些靠天吃饭的穷人全部迁徙来水网密布的宁夏镇……那么,盗贼就不会再有,这些长期需要关中输血才能勉强苟活下去的苦难百姓,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变成为关中,为蓝田县创造财富的人。

同时,这也是最经济,最省力的扶贫方式,蓝田县只需要付出陕北不足百万人迁徙的一部分费用,这对蓝田县来说并不难,今年水患,糜子绝收,可是,同样因为暴雨,种在高处旱地上的玉米,红薯,土豆却获得了极大的丰收,在这些作物最需要水分的时候,老天接连下了半个月的雨水。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段国仁生出一种这是老天帮他完成伟业的想法。

“这么说,我们以后就能放开手脚清乡了?”李定国咬一口红薯,眼中迸射出残忍的光芒。

“目前还不行,陕北流民正在聚拢中,一旦陕北流民将要抵达宁夏镇的时候,就是你们可以下死手清乡的时候,如果可能,我希望你们能彻底的完成鹊巢鸠占的大计划。”

张国凤嘿嘿笑道:“你办事真是不错,黑锅有人背,后账有人扛,还能落下美名,跟你合作杀人,我居然有一种杀人杀出菩萨感觉来了。”

段国仁淡淡的道:“对于一个官员来说,治下人口增加,就表示地方上的百姓生活不错,其余的,或许只有这里的风与天空,星辰才知道,这光辉大道的底下,到底用了多少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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