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父:“你就硬撑,我看你能撑多久!”
不一会儿,警笛呼啸,警察来了。
“顾国平!我们怀疑你与一伙跨国人口贩卖大案有关!”
顾父脸都白了,使劲挣扎:“不是,我没有,我,我,我……”
警察:“带走!”
顾母急得冲出来:“放开他,你们放开他!”
警察:“一起带走。”
顾母怒急:“这讨债鬼给了你们什么好处?你们要这么 护着他?”
“分明是他招惹来的高利贷,你们为什么不抓他?”
警察:“犯罪嫌疑人已经交待,你们夫妇两个知道他们会走私人口到国外买卖, 主动提出, 把在国外的儿子骗回来交给他们。”
“你们还提供了准确的时间地点。”
“刚才,顾国平打给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更是目的明确。”
“那个电话,是我们同事接的。”
顾父顾母:“???!!!”
顾父使劲挣扎:“不是,我冤枉,我冤枉啊!”
“我没有参加跨国人口买卖!”
“我只是让他们找我儿子自己还高利贷!”
“这高利贷,是我儿子借的,他们却逼着我还钱……”
“我身无分文,连房子都租不起了,他们还逼我还钱,呜呜呜……”
“我只是想把这笔不属于我的高利贷推出去……”
顾父顾母被警察带走了,顾长清作为当事人之一,也被喊去做笔录,五岁的顾安不可能单独留在这里,也一并被带回局里。
借高利贷的事情,顾长清承认得干脆。
单纯借高利贷,既不违法,也不犯罪,他又没有用借来的高利贷,去干其他违法的事情。
至于高利贷放贷一方去找顾父顾母暴力催收,那是高利贷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他有什么关系?
顾父顾母那边,可就没那么容易说清了。
主动把人骗回国交给犯罪份子,这事儿本身就有说法的。
当时还是借的派出所电话打的!
说明主观上,他们不仅仅是想把高利贷的还款责任还回去,还附带了其他行为。
顾父主动说“带一个人出去比带三个人出去风险低”“顾长清年轻有文化,带出去更值钱。”
就凭这两句,他就是存在主观恶意,并且间接参与其中的。
顾母没有阻止,赞同且主动配合实施骗人回国的计划,也是同谋。
但这个事它有争议。
一是事件本事,是顾长清借的高利贷引起,而顾父顾母这些行为,只是被高利贷暴力催债行为逼到绝路,从而引起的过激。
第二点则是,顾长清是他们亲儿子。
第三,由于暴力催收人员提前被抓,所以这事并没有得以实施。
也不能确定,高利贷放贷真的找到顾长清,就直接把他卖了。
故而,可大可小,就看顾长清是不是要追究。(作者对现有法条不熟,解读的法条为平行世界独有,只为剧情服务,不涉及任何现实。)
要是追究到底,则很刑,要是不追究,且他们除了被催债,从未和犯罪团伙有交集,并不能被认定为同伙,最多也就是个治安管理条例。
顾长清选择辩解不追究:“这是亲爹亲妈啊,再说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最终,顾父顾母被警察教育一顿,罚款五千。
这五千块罚款还是顾长清帮忙交的,顾父顾母又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