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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辈的恩怨总得我担着(2 / 2)

现在他事业有成,马上就可以正正当当的到哈尔滨跟他的“爱人”修成正果了。然后我跟我妈就要遭到抛弃。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林城是个渣男无疑。但是我认为,男人有钱包养小三,这种事情的人渣成都应该只有两颗星。女人作为配偶,经济生活上不够独立,全身心的相信男人,这本身也是女人自己的问题。

反观现在的女人,经济独立、思想开放,反而让男人不敢造次。这就证明“获得尊重“比“获得爱”将会让爱情和婚姻更加稳固长久。

但是,像他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孩子做挡箭牌去幽会外遇,最后又在孩子生日当天、当着孩子的面,面不改色的提出离婚,还做出一副“给孩子过完生日”的慈父模样,这种人渣的成都就已经无限逼近无穷了。

我想后来我无论如何也忘不了这个男人恶心的样子,这大概算是三个原因中的一个。

而后就是离婚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半年之久,从冬天一路拖到夏天最热的时候,正好是我升小学的前夕。

之所以拖着,是因为林城出轨这件事,被我妈的娘家人知道了。我的两个姨妈从小就把我妈当宝贝疼,自然是要为妹妹出一口恶气。

尤其是我的大姨,在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开铺子,多年跟南方商人、东北盲流(无地域歧视,在j市很多东北彪汉左青龙右白虎的做地头蛇,与淳厚的东北人民无关。)打交道,练就了一身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本事,黑道白道都有个几分关系。

然后剧情有些反转。原本升职加薪又抱得美人归的林城,应该最是逍遥自在的,却被我的两个姨妈直接闹到单位里。虽然不是国有企业,但是在当时家庭作风总是很重要的考量指标。

林城的总经理职位被撤,直接一落千丈变成了看车处的门卫。

然后他们离婚,法院判决房子和我都归我妈所有,林城净身出户。

我妈由于一直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来傍身,找工作变得很困难,而家里的所有存款又都用于买新房子,所以生活的很痛苦,正在上小学的我跟着一个没有工作的母亲,依靠每月一百块钱的政府救助过活。

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是我妈咬着牙,到处找促销一类的零工,从来也没有短过我的吃穿。在我们最穷困的时候,我穿的仍然是“好孩子”的童装。在那时,那就是儿童界的耐克阿迪。

大约到这里就收尾,那么故事应该是一个美好的开放性结局,一切阴霾终于过去,美好的明天正在静悄悄的到来。

只不过,有些人总是不愿意放过别人。

就好比林城。

他抛妻弃子,落了个悲催的下场和狼藉的骂名以后,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到法院里起诉我妈,要求获得我的抚养权。

电视剧里的法官当庭问小孩子“你愿意跟着爸爸还是妈妈?”的场景,根本就是骗人的。没有人征求我的意见。在双方陈词又递交了一系列的证据之后,法院以我妈没有固定工作,无法负担我的抚养为依据,将我判决给了林城。

然后我妈绝望了,吃安眠药自杀,两次。

不过结局很戏剧性,就是两次她都买到假药,吃完不光没跟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恬静的睡过去死掉,反而还倍儿精神,一连很多天都失眠。

这激发了她对假药的强烈谴责以及对药品的强烈兴趣,干脆买了药师相关自学书籍来看,考了一个执业药师证。

生活突然在这两次未遂的自杀中柳暗花明,她应聘到药店做药师,不仅有了一份固定工作,而且这份工作的收入还很乐观。

而我,就不太乐观。

我跟着林城生活,挨打和挨骂是家常便饭。只要郝菲不高兴,就算跟我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我也得挨一顿骂。

我第一次听到“烽火戏诸侯”的故事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郝菲就是褒姒,林城就是周幽王,而我,大约就是为了博美人一笑的……诸侯?no,no,我顶多是那把被燃烧的信草。

林城开始重新创业,他四处借钱,开了一个厨具公司。说是公司,其实就是在新建的社区旁边摆摊接活儿,跟其他的个体木匠、泥瓦匠没什么区别。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家公司叫做“爱博塔厨具”,此处没有化名,就是这个名字。

他跟郝菲变得早出晚归。

而我,每天的每天,都没有饭吃。后来他也许觉得我太可怜了,于是买了一箱劣质方便面放在家里,告诉我“饿了就吃这个”。牌子已经忘了,但是绝对是非常劣质的那种。

我每天早上,干啃一包当做早饭。

每天晚上,再干啃一包当做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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