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杂工(2 / 2)

由于陆中华兄妹的身份特殊,皆不便进入林志文的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陆中华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当勤杂工。老板姓胡,四肢短粗,腆起一个油水充足的肚子,其状似武大郎。

听林志文告诉中华,这是他小时得朋友。

林志文去求他时,他便做出十分为难的样子,考虑了许久才答应。但条件十分苛刻:每天工作十小时,月薪四百元。

林志文好像不满意胡老板的做法,但陆中华却爽快地答应。他忍着修车间浓烈刺鼻的气味,弥漫的尘埃,叮当作响的噪声,起早摸黑的干。

因为是勤杂工,任何人都能使唤他,仍无怨言。他一边干一边学些修理技术,希望能掌握一些修理技术,多挣一点钱。

说实在的,他那四百元薪金,连交房租也不够。至于吃饭和穿衣,大多由林志文慷慨资助。

陆中华心里很清楚,勤杂工是最低贱的,师傅们通常都要拿两三千薪金一个月。他即便是一名没有技术的勤杂工,也应该有七八百元薪金一月。但他没有特区证,老板便利用他这点,没良心的刮他油水。

但他仍很坦然,心想万事开头难,慢慢就会好起来的。

妹妹陆素芳的境况似乎比陆中华要好些。经林志文介绍,她去了雅苑酒店作侍应小姐。

她的工作是迎宾小姐,食客来了便将他们带到位置上安排好,然后交给其他侍应小姐照顾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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