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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首战(1 / 2)

第二百一十四章首战——

斗技这种冒险者之间的竞技形式,经过了长时间以来的发展,规则已经相当之成熟。”小说`]基本上分为单挑,和团队之间的对抗。在现在这个年代,团队的团战已经很少被选择,一般都是双方的成员进行一对一的战斗,根据获胜的局数多寡来进行胜负比较。

罗伊的小队是五个人,月影那边自然也是出五个人。一般来说,对战的排列顺序,都是根据成员的战斗能力,从低到高进行排列。

在罗伊的这一方的冒险团队里,实力相对来说最弱,应该是凡妮莎-劳伦斯。凡妮莎虽然是一个相当出色的水系魔法师,在校期间就已经有了七级的实力现在可能已经到达八级,但是在“希望之光”的五人里,仍然理应第一个出场。

因为像艾露恩这样天才级别的、早已经达到十级以上的魔法自不必说;罗伊那古怪的魔武双修能力也愈加强大,甚至综合起来未必比艾露恩差多少;至于蝶舞,本来就是强大到异乎寻常的丛林巡游者,又有了温迪神殿的“疾风之弓”如虎添翼,甚至可能已经是几人中的最强;而剩下的格洛瑞,虽然看上去还是那个陈腐可笑,罗哩罗嗦的骑士,但其本身的实力不可小窥,战斗起来从来没有半点含糊,原兰尼斯特皇家骑士团队长的地位已经是有力的佐证。

就算是凡妮莎本人,虽然在小队里略显弱势,更多是用水系魔法,起到一些辅助的作用和效果,但如果是拿出来与其他的冒险小队比较,则绝对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毕竟,在这块大陆上,魔法师的数量非常稀少,因为其杀伤力巨大的群伤类魔法,和相对瘦弱的体质,大多数都是被各个国家作为特殊兵种保护起来,享有极高的地位。每个魔法师在战斗中,往往都配有一个小型的骑士团来护卫。

所以在普通的冒险者团队里,根本是很难寻到魔法师的行踪。白银级别以下很难找到有魔法师的冒险团队,即便有,也是只会几下简单魔法的见习三脚猫法师。

而像“希望之光”这样拥有三名罗伊姑且算是一个,毕竟是从魔法学院出身魔法师配置的冒险小团队,简直就是奢侈而浪费到了极点的配置。”小说`]

论及真正的实力,罗伊等人其实完全可以跻身准一流,但是因为团队创建的时间较晚,并且没有完成过多少数量的冒险任务,所以显得不为人知。

而今天,或许就是他们打开名气的一个契机。

虽然凡妮莎是应该第一个出场的,不过格洛瑞倒是兴奋的来回叫嚣,战意高亢,大叫大嚷的只想首先出战:“嘿,罗伊大人,这件事你可必须要听我的啦!两军对垒,气势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凡妮莎小姐的万金之体,怎么能够率先出战呢?并不是说万一有什么闪失,而是面对这种情况来说,明显是我格洛瑞更加适合嘛!自从了本杰明家族骑士的意志,代表了兰尼斯特骑士传统和荣耀的我,必定会……”

“好啦好啦!”罗伊无奈的摆了摆手,轻轻笑道:“不要说这么多吧,你喜欢先去,就去嘛!记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我要那个月影知道我们的厉害!”

“遵命!”格洛瑞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提起自己的骑士长剑,一步一个脚印,坚实地向斗技场最中央走去。

在罗伊的心中,其实对于格洛瑞是非常信任和器重的。尽管贵族魔法学院的三人,与格洛瑞的初次会面谈不上什么美妙的记忆:先是在兰尼斯都的冒险者公会里被骗吃骗喝,然后又被帝国巡逻军追得满城乱跑,莫名其妙的就多出了一个身份是通缉犯的前皇家骑士。

不过也正是如此,他们才有幸救出了精灵族的丽娜公主,并且以此为契机,进入了风之神殿温迪神殿,开启了第一个尘封的印记。

相处的时间久了,罗伊发现格洛瑞除了为人有些傻兮兮的,过于啰嗦和唠叨,而且成天把自己那套骑士的荣耀挂在嘴边,并且过于嘴馋之外如此看来还是缺点占多数,其实本质是一个极好的人。

就公事来讲,格洛瑞经历过正规的骑士训练,具备神圣属性的斗气,战斗能力极为出色,毕竟先前在皇家骑士是也算是翘楚;就私人而言,抛却一些小小的瑕疵和缺点,格洛瑞为人正直而可靠,并且本性善良,虽然略略有些古板和老旧的特点,但对于同伴非常信任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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