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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首战(2 / 2)

眼下由他来进行第一战,其实最合适不过,正如格洛瑞自己所说,凡妮莎作为一个水系魔法师,难免霸气和气势不足,打头阵或许有些欠缺。

“月影”冒险团既然是白银级别的冒险小队,自然有其过人之处,作为第一场来说,又不能输了气势,又要争取获胜。那么擅长守御,战斗技巧踏实的格洛瑞,还真的是非常适合。

并且,罗伊发现格洛瑞并非只是因为嘴上所说的什么骑士的荣耀,他明显是观察了对方的行动——在月影一方的阵中,一个非常魁梧的、战士模样的大块头,看上去跃跃欲试,很大可能是要率先出场的,明显是更适合骑士来对战。

罗伊心中一动,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没有观察到,而看上去浑浑噩噩,叽哩哇啦说个不停的格洛瑞,却已经看在眼里,并且在瞬间就做出了合理的判断。如果硬要解释,那么骑士所曾经接受过的兵法和战术训练,或许是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解释。

“看来这家伙还真是深藏不露。”罗伊轻轻叹道,其实他经常本能的感觉到,格洛瑞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简单,油滑和浮夸的表面之下,究竟还隐藏了多少自己所不知道的秘密呢?

于是,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再次不经意的涌上心头:那天在兰尼斯都冒险者公会里的相遇,是不是太过于凑巧了一些,难道真的是上苍把打开风之神殿的钥匙,亲手送到初出茅庐的少年们面前吗?

但是,现在罗伊已经没有闲暇去继续思考这些巧合,因为,格洛瑞已经大摇大摆的上前,准备进行第一场战斗了。

所有冒险者的目光了,都聚焦在双方第一场出战的两人身上。其中这初级冒险团“希望之光”所派出的骑士,竟然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面瓜,颇有点门道和派头,着实有些出人意料。

就外表来说,格洛瑞也算是一表人才,他个头非常高大和魁梧,身材健硕而宽阔。一身整洁的骑士甲总是打理得油光锃亮,就如同完全崭新的一般。曾经贵为皇家骑士的他,依然保留了注重仪表的习惯,褐色的头发永远都是梳理得整整齐齐,油光水滑的背在脑后。

他的每一步行走,都非常具有力度,非常踏实和有力。围观的冒险者里,若是不太懂的,难免认为这家伙是个草包枕头,只是在外表上装模作样的唬人。但是在骑士的领域稍稍懂行的冒险者,这时候已经完全去掉了轻视之新,认真的大量和审视起这个有些高傲的骑士来。

因为,了解骑士特点的冒险者们都清楚,如果是一级到四级的见习骑士,甚至背负连格洛瑞现在所穿的这身全身甲都非常困难。格洛瑞的盔甲是在兰尼斯都的装备店里购入,价格可谓不菲,负重实际上非常巨大,若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恐怕穿上就要被压成肉饼,哪还能正常自如的行动?

而格洛瑞手中的骑士长剑,长度和重量也都极为惊人,但是竟然被轻而易举的单手提在手里,也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看来这‘希望之光’冒险团也许并非是不堪一击,也许有点意思。”有人这样说道。

“嗨,哥们,想什么呢?一个初级冒险团能有多大的能耐,这骑士也就是徒有其表罢了,恐怕一招就会被那大块头打趴下。”

“未必吧,我看这骑士不简单,不过或许这初级冒险团把最强的放在第一个呢?只是为了面子想赢一局对方最弱的。”

格洛瑞本人却神经大条,心理素质好的惊人,对于熙熙攘攘人群中议论纷纷的流言蜚语,根本没有任何在意,只是淡淡地打量着他对面的对手。

“月影”冒险团队里的第一个出战者,已经快步迎着格洛瑞,走向了前方。果然不出罗伊的所料,出来的就是先前那跃跃欲试的大块头战士,既然是“绿山”佣兵团里的精英,自然是威风凛凛,不可小窥。

这是一个比他还要高大和健壮得多的战士,甚至比起曾经兰尼斯都皇家监狱中的三个狱卒,也只是稍逊一筹,当然原因是因为他并没有野蛮人的血统,纯人类的血统还能锻炼出如此强悍的体魄,反而让人更加钦佩。

壮汉战士的面容非常暴戾、残暴而粗犷,光头上青筋暴起,上身大部分都裸露在外,古铜色的皮肤上反射出健康的光泽,隆起而结实的肌肉如同铁塔一般,让人看上去既畏且惧。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独孤箭z写的《死灵武士》</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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